蚂蚁集团是简称,全称为: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曾用名:浙江蚂蚁小微金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蚂蚁金服),变更日期为:2020年7月13日。
我们基本理不清阿里巴巴集团和蚂蚁集团的关系,现在说蚂蚁集团要在香港和上海同时上市,因为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在香港上市,所以,蚂蚁集团是独立于阿里巴巴集团的,知识产权应该也是独立的。
当还被称为蚂蚁金服时,相关专利统计数据显示其区块链专利数量还挺多,但有时候也说是阿里巴巴的区块链专利很多,其实呢,阿里巴巴不仅仅有区块链专利,还有人工智能和大量普通互联网技术专利,但最牛的是其有一个神乎其神的达摩院,涉及机器智能、数据计算、机器人、金融科技和X实验室五大领域,他的成果不适合用专利来衡量。
阿里巴巴集团的科技性应该不弱于科技出身的百度了,但那毕竟是阿里巴巴集团,如今是蚂蚁集团要在科创板上市,那蚂蚁集团的知识产权是否OK?
2020年3月20日,证监会发布【第21号公告】《科创属性评价指引(试行)》,科创属性称为热门词,同时,好像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应该是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最强的公司,还去主板、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都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,但现在去看那上市的132家,感觉像是科创泡沫。
作为成立于2004年,以程序员和产品经理(工资算研发费用)为主的互联网公司,研发费用占比不会低于5%的,发明专利授权5件问题也不大。
蚂蚁集团注册在国内(阿里巴巴集团则注册在开曼群岛),股东也都是国内公司,其中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,可以的说每个买了社保的我们都是“间接”股东。
阿里巴巴集团活102年,那是能跨三个世纪,蚂蚁集团成立102年有啥涵义呢?是听大佬话和跟风吗?
我们印象中所能知道的,支付宝有不少专利,比如说支付技术、区块链技术和风险监控技术;蚂蚁也有不少专利,比如种树技术和游戏技术;芝麻信用也有,比如信用评分技术、授权技术等等。
这只是表明有专利权,但这些专利权归谁,才是关键所在。
阿里巴巴集团在国内的专利申请量超过2万件,蚂蚁集团在国内的专利申请量仅为支付宝的相关公司申请了1500余件。
有意思的是,支付宝的相关公司专利申请年度为2013年6件,2019年817件,2020年743件,常规思维理解这个是异常的。
支付宝成立于2004年,却只有这三年有专利申请,结合2019年和2020年的专利申请量突变,可以给出的猜测:
将蚂蚁集团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来看,其专利管理水平、专利侵权风险和专利权属风险在理论上都存在问题,即使是与他人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解决问题的合同。
有个典型的案例是oceanbase数据库,作为吊打oracle数据库的国产产品,一个始自阿里巴巴集团但成功于蚂蚁集团的项目,检索其相关专利,发现专利权人均是阿里巴巴集团。
蚂蚁集团所使用的商标(蚂蚁、芝麻和支付宝),商标注册申请人没有蚂蚁集团及子公司的身影,反而是,不仅仅有阿里巴巴集团申请注册,还有一个2019年开始出现的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(该公司注册地是开曼)。
在2020年4月30日时,仍以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注册申请“蚂蚁集团”商标。
蚂蚁集团知识产权中的专利和商标是目前的状况,软件著作权、技术秘密和域名的状况预计也是类似的。
商标权属转让和价格协商均不难操作,因为不涉及第三方。
但是,专利转让至少还涉及发明人,职务发明人在专利转让中是需要获得利益的,那些曾经的、当前的和未来的专利转让,发明人获得利益了吗?
自己能明明白白拥有的知识产权,却要找人来一起玩,科创板会提出怎样的质询以及是否会接受?如果科创板接受了,股民是不会在乎的。
编辑:Kara
来源:肖振春 知识产权理想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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